・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為改善城市環境品質,鼓勵都市更新單元實施退縮建築、集中留設開放空間或人行步道。凡於新竹市進行都市更新計畫的單位,若能符合相關退縮建築或開放空間設置標準,即可申請容積獎勵。獎勵值將依基地退縮程度(如四周均退縮或部分退縮)及實際留設的開放空間面積核算,特別是留設達 500 平方公尺以上的大面積開放空間,將依實際面積給予容積獎勵。此舉旨在提升通行品質、防救災安全,並改善整體市容。
・對象(須符合):於新竹市進行都市更新計畫的單位;實施退縮建築、集中留設開放空間或人行步道
・容積獎勵:依更新單元基地退縮程度(四周均退縮或部分退縮)給予不同獎勵值
・容積獎勵:留設大面積開放空間達 500 平方公尺者,以實際留設面積核算獎勵容積
・📍新竹市復興路1號(自 2025/12/01 起);新竹市大同路108號1樓 (新竹市住宅及都市更新辦公室)
・🕒週一至週五:8:00~12:00 /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