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提供保險權益保障,當保險公司被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時,安定基金將代為墊付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依有效契約可請求的款項。這項機制確保民眾在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時,其基本保險權益仍能受到保障。墊付的範圍和限額將依據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對象(須符合):為保險業之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所屬保險業被接管、勒令停業清理、命令解散,或經接管人依法向法院聲請重整;依有效契約所得為之請求
・代墊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依有效契約所得為之請求:墊付金額依「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對人身保險業動用範圍及限額規定」及「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對財產保險業動用範圍及限額規定」辦理
・申請:請參閱相關連結中的「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對人身保險業動用範圍及限額規定」及「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對財產保險業動用範圍及限額規定」
・📍104491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8號6樓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17:30
資料來源:https://www.tigf.org.tw/xmdoc/cont?xsmsid=0M07753722599494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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