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出「補助辦理書法教育實施要點」,旨在推廣書法教育,提升師資專業能力並改善教學環境。本計畫主要補助對象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國民中小學。補助項目多元,包括辦理書法教學師資專業成長課程,依各地方政府所轄國民中小學教師人數級距,最高可獲 360,000 元補助。此外,也補助國民中小學設置書法教學特色學校,每校上限 150,000 元,用於建置書法教室、教學設備及校園情境布置。同時,為鼓勵學校聘任書法專長教學人員,每校最高補助 20,000 元,用於支付鐘點費、交通費等。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將依其財力級次,獲得 60 %至 90 %不等的補助比率。
・對象(須符合):直轄市、縣(市)政府(針對辦理書法教學師資專業成長課程);國民中小學(針對設置書法教學特色學校及遴聘書法專長教學人員)
・辦理書法教學師資專業成長課程: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國民中小學教師人數級距補助,最高 360,000 元
・設置書法教學特色學校:每校最高 150,000 元
・遴聘書法專長教學人員:每校最高 20,000 元
・補助比率: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力級次,第一級最高補助 60 %;第二級最高補助 80 %;第三級最高補助 83 %;第四級最高補助 86 %;第五級最高補助 90 %
・辦理書法教學師資專業成長課程之講師鐘點費須占核定經費 50 %以上
最高3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