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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財政部所得稅法所得額計算及投資抵減稅額限制規定

財經金融 全台

【內容簡介】

・財政部發布行政命令,核定所得稅法中關於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的所得額計算與投資抵減稅額的限制規定。此命令詳細彙整了各項費用、捐贈、折舊、備抵呆帳、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研究發展投資抵減、免稅額、扣除額等項目的法律依據、附屬法規及限制標準,旨在明確規範納稅義務人可列報的費用或可享有的稅額抵減範圍,確保稅務申報的正確性與公平性。這項規定影響所有依所得稅法進行所得額計算或申請投資抵減稅額的營利事業及個人納稅義務人,有助於釐清稅務申報的具體規範。
・對象(須符合):營利事業或個人納稅義務人;依所得稅法及相關附屬法規進行所得額計算或申請投資抵減稅額者
・營利事業所得稅 - 向非金融業借款之利息:以不超過財政部核定發布之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獨資、合夥事業職工之薪資:以不超過財政部核定發布之營利事業員工薪資通常水準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職工退休金準備、職工退休基金、勞工退休準備金、勞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之提列或提撥額度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捐贈: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之額度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交際費: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之額度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關係人之利息支出: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之額度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備抵呆帳: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之提列額度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折舊: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之額度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各項耗竭及攤折: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之計提金額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製造費用及營業費用取得小規模營利事業出具之普通收據:以不超過查核準則規定之額度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職工福利:以不超過查核準則規定之額度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以往年度虧損扣除金額: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可扣除數額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中小企業增僱員工或為員工加薪之薪資費用加成減除金額: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之比率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後備軍人召集期間薪資費用加成減除金額: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之比率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智慧財產權讓與或授權收益範圍內之研發支出加倍減除金額: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之比率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項目(免納所得稅之土地及其土地改良物交易損失、證券交易損失、期貨交易損失、資本之利息、家庭之費用、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等及各項罰鍰、未實現之費用及損失、個人綜合所得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追繳或繳納之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扣繳他人之所得稅款、出售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項規定之土地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或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營利事業所得稅 - 研究發展、人才培訓、設備或技術支出投資抵減: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抵減率計算之金額及抵減限額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營利事業股東投資抵減: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抵減率計算之金額及抵減限額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國際觀光宣導推廣費用支出投資抵減: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抵減率計算之金額及抵減限額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投資於都市更新事業之都市更新事業及協助實施者投資抵減: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抵減率計算之金額及抵減限額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投資於新市鎮建設之投資抵減: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抵減率計算之金額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投資於劃定適用租稅減免地區且經營符合有利於新市鎮發展產業之投資抵減: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抵減率計算之金額為限
・營利事業所得稅 - 基本所得額扣除金額:以不超過各年度財政部依法公告之金額為限
・綜合所得稅 - 免稅額:以不超過各年度財政部依法公告之金額為限
・綜合所得稅 - 標準扣除額:以不超過各年度財政部依法公告之金額為限
・綜合所得稅 - 列舉扣除額(捐贈、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之競選經費及罷免經費、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之競選經費、私立學校法規定之捐贈、政治獻金法規定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規定對運動員之捐贈):以不超過本法或相關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之額度或金額為限
・綜合所得稅 - 特別扣除額(財產交易損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教育學費特別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長期照顧特別扣除、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以不超過本法或相關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之額度或金額為限
・綜合所得稅 - 個人稿費、版稅等免稅限額:以不超過本法規定之金額為限
・綜合所得稅 - 薪資必要費用(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之比率為限
・綜合所得稅 - 基本生活費差額: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計算之減除金額為限
・綜合所得稅 - 租賃所得免稅額度:以不超過法律規定之金額為限
・綜合所得稅 -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薪資所得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額度: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計算之金額為限
・綜合所得稅 - 智慧財產權讓與或授權收益範圍內之研發支出加倍減除金額: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之比率為限
・綜合所得稅 - 個人對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之投資支出減除金額: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比率計算之金額及減除限額為限
・綜合所得稅 - 個人對生技醫藥公司之投資支出減除金額: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比率計算之金額及減除限額為限
・綜合所得稅 - 個人對文化創意產業之投資支出減除金額: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規規定比率計算之金額及減除限額為限
・綜合所得稅 - 基本所得額扣除金額:以不超過各年度財政部依法公告之金額為限
・綜合所得稅 - 死亡保險給付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額度:以不超過各年度財政部依法公告之金額為限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 - 出售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1項規定之土地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除屬當次交易未自該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部分之稅額外,不得列為成本費用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 - 個人交易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房屋、土地之推計費用:以不超過法律及附屬法令規定比率計算之金額為限
・🕒每週一至週五 AM 8:30~12:30 PM 1:30~5:30
・本命令核定所得稅法相關條文所稱所得額計算暨投資抵減稅額之限制規定,並廢止本部107年3月23日台財稅字第10604678950號令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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