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4年度教育部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

教育文化 全台

【內容簡介】

・教育部為表揚在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體育業務及青年發展業務方面有優良事蹟的志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特別推動此獎勵計畫。符合資格的志工可依服務年資和時數申請鑽質獎、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或青學獎,而績優的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則可獲頒獎座及獎狀。申請者需透過所屬學校或運用單位進行推薦,並於每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向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提交申請。
・對象(須符合):志工: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連續服務 2 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達 200 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並經所屬運用單位考核具有績效者;志願服務團隊:經運用單位備查在案,於運用單位連續服務 1 年以上,志工人數達 10 人以上,並經運用單位考核具有績效者;運用單位:訂有志願服務團隊組織規定,運作良好,並有定期、持續推動服務之事蹟,且團隊至少成立滿 3 年,志工人數達 30 人以上,並經本部審查成績優良者
・志工鑽質獎:連續服務 10 年以上,累計服務時數達 3,000 小時以上,頒給獎座及獎狀
・志工金質獎:連續服務 7 年以上,累計服務時數達 2,000 小時以上,頒給獎座及獎狀
・志工銀質獎:連續服務 5 年以上,累計服務時數達 1,500 小時以上,頒給獎座及獎狀
・志工銅質獎:連續服務 3 年以上,累計服務時數達 1,000 小時以上,頒給獎座及獎狀
・志工青學獎:具學生身分,連續服務 2 年以上,累計服務時數達 200 小時以上,頒給獎狀乙紙
・績優志願服務團隊獎項:擇優最多 10 名,頒給獎座及獎狀
・績優運用單位獎項:擇優最多 10 名,頒給獎座及獎狀
・申請:志工(青學獎)由學生填具報名表及應備文件,送就讀學校審查,學校備文檢附推薦清冊及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正本送青年署辦理;志工(鑽質、金質、銀質、銅質獎)由志工填具報名表及應備文件,送所屬運用單位審查,運用單位擇符合資格者造冊推薦,備文檢附相關資料送青年署辦理評審;志願服務團隊由團隊填具報名表及應備文件,送所屬運用單位審查,運用單位擇符合資格者造冊推薦,備文檢送相關資料送青年署辦理評審;運用單位由運用單位填具報名表及應備文件,於每年 9/15 前送本部各業務單位審查,本部各業務單位擇成績優良者造冊推薦,備文檢送相關資料送青年署辦理評審。各推薦單位應依規定時間辦理推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收件
・推薦績優志工應檢附應備文件 1 份;推薦績優志願服務團隊、運用單位應檢附一式 6 份(正本 1 份、影本 5 份);資料請用 A4 規格紙張,以 word 標楷體 12 字型,固定行高 23pt,直式橫書繕打,正反面列印,總頁數不得超過 30 張(60 頁,含佐證資料,佐證資料應單獨編列成冊並註明頁碼),並裝訂於左側;格式、張數不符者,列入評審參考;所送資料概不退還,推薦單位請自行留底

【期間】

每年 8/1 起至 9/30 止

資料來源:https://www.yda.gov.tw/fileRename/fileRename.aspx?uid=65&fid=19939&kid=2&site_id=1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