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公告徵求有意願經營的汽車客運業者,申請經營「宜蘭轉運站-頭城」及「宜蘭轉運站-南方澳」兩條市區公車路線。獲選業者可依相關規定申請營運虧損補貼,以提升宜蘭縣公共運輸涵蓋率及服務品質。申請期間為 2026/03/10 至 2026/03/27,業者需備妥營運計畫書等文件參與評選。
・對象(須符合):汽車客運業者(包含新籌組公司);具備經營意願並參加評選;獲選營運業者
・營運虧損補貼:金額視路線實際營運需求及預算分配數額決定,依「宜蘭縣市區客運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審議作業規定」提出申請
・市區公車路線經營權:宜蘭轉運站-頭城、宜蘭轉運站-南方澳(共 2 線),經營期限自核定通車日起 5 年,符合續營條件者可申請增加續營年限 5 年
・申請:郵遞(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至本府交通處公共運輸科
・- 營運車輛採普通或電動甲類大客車營運,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車輛研究測試中心通過
2026/03/10 ~ 2026/03/27
資料來源:https://pw.hl.gov.tw/Detail_sp/abec474a1d6a4bb5867178011ee65e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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