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概述屏東縣各鄉(鎮、市)調解績優人員的獎勵機制。獎勵對象分為三類:獨立辦理調解的績優人員、協助或查報調解的績優人員,以及轉介或協同調解的績優人員。這些獎勵旨在表彰在調解業務中表現優異的個人或單位,依據其成立的調解件數或優良事蹟進行評選。然而,文件中並未具體說明獎勵的種類或形式。
・對象(須符合):屏東縣鄉(鎮、市)的調解委員、單位或個人;參與獨任調解、查報或協助調解、轉介或協同調解業務;具備優良事蹟或達到一定調解件數
・- 獨任調解成立案件,其調解書應報經管轄地方法院核定
資料來源:https://ptlaw.pthg.gov.tw/Download.ashx?FileID=11798&id=GL000353&typ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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