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勞工處提供事業單位申請暫停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的服務。這項服務旨在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財務彈性,暫時減輕其勞工退休準備金的提撥負擔。申請條件包括事業單位提撥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已累積至足以支應勞工退休金,並經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通過。暫停提撥的期限最長為 1 年,期滿後需恢復提撥或再次申請延長。申請方式可選擇郵寄或臨櫃辦理,需備妥監督委員會會議紀錄、退休金總額計算證明文件、薪資清冊等多項資料。
・對象(須符合):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累積至足以支應勞工退休金;經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通過
・暫停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最長 1 年
・申請:郵寄、臨櫃
・📍50001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
・🕒週一至週五 08:00-12:00、13:00-17:00 (週六、日及例假日休息)
・暫停提撥期滿後,請繼續提撥或於期滿前申請繼續暫停提撥;所有文件均需加蓋事業單位大章及負責人印鑑章;如有特殊情形,另檢附其他證明文件
最長 1 年
資料來源:https://labor.chcg.gov.tw/06service/service01_con.aspx?topsn=135&data_id=3722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