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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60,000元→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醫療健康 全台 期限 2025-09-01 已過期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發布的《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旨在提供身心失能者所需的長期照顧服務。符合資格的民眾,包括年滿 65 歲(原住民 55 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失智症患者或符合特定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對象,經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二級至第八級後,可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服務項目涵蓋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以及家庭照顧者的喘息服務。各項服務的給付額度依長照需要等級而異,並設有部分負擔比率,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有較低的自付額。部分條文將於 2025 年 9 月 1 日、2026 年 1 月 1 日及 2026 年 7 月 1 日陸續生效。
・對象(須符合):因身心失能;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地方主管機關評估認符合給付長照服務資格及其失能程度;經評估結果為長照需要等級第二級至第八級
・對象(符合任一):年滿 65 歲(具原住民身分者為年滿 55 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失智症;評估期間符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之收案對象
・照顧及專業服務:長照需要等級第二級每月給付額度 10,020 元
・照顧及專業服務:長照需要等級第三級每月給付額度 15,460 元
・照顧及專業服務:長照需要等級第四級每月給付額度 18,580 元
・照顧及專業服務:長照需要等級第五級每月給付額度 24,100 元
・照顧及專業服務:長照需要等級第六級每月給付額度 28,070 元
・照顧及專業服務:長照需要等級第七級每月給付額度 32,090 元
・照顧及專業服務:長照需要等級第八級每月給付額度 36,180 元
・交通接送服務(限用於就醫、復健或透析治療):長照需要等級第五級至第八級每月給付額度 1,680 ~ 2,400 元(依分區而異)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每三年給付一次):第一組給付額度 40,000 元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每三年給付一次):第二組給付額度 60,000 元(自 2026/07/01 施行,其中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額度以 20,000 元為限)
・喘息服務(每年給付一次):長照需要等級第四級每年給付額度 32,340 元
・喘息服務(每年給付一次):長照需要等級第五級每年給付額度 40,000 元
・喘息服務(每年給付一次):長照需要等級第六級至第八級每年給付額度 48,510 元
・申請: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長照需要等級第一級者不納入給付範圍

【金額/折扣】

最高60,000元

【期間】

自 2025-06-19 至 2025-09-01

資料來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7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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