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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經費(婦女福利)

綜合津貼 臺南市 期限 2026-12-15

【內容簡介】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婦女福利服務補助經費,鼓勵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社區發展協會、社會團體及大專院校等單位,辦理婦女權益與福利相關活動。一般性活動每案最高補助 25,000 元,每年最高 50,000 元;政策性、發展性或時事性活動最高可獲 400,000 元補助。申請單位需於每年 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期間提出申請,經書面審查通過後,活動需於 12 月 15 日前執行完畢。
・對象(須符合):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本市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社會團體(其章程明訂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並經本局認可者);大專院校以上之公私立學校
・一般性婦女權益與婦女福利服務活動:每案最高補助 25,000 元,同一申請單位每年最高補助 50,000 元
・政策性、發展性及時事性活動之婦女福利及權益等活動:最高補助 400,000 元(視本府預算額度核定)
・配合國際性、全國性之婦女福利及權益等活動:補助金額不在此限制
・講師鐘點費:內聘折半支給
・餐點費:每人每餐以 100 元為上限
・雜支:每案最高 6,000 元(含攝影、茶水、文具及郵資等)
・申請:書面審查
・課程或活動內容應具主題性,包括婦女權益、婦女福利、婦女社區參與、家事性別平權等,並應佔課程時數或活動比重二分之一以上

【金額/折扣】

最高400,000元

【期間】

2026/01/01 ~ 2026/11/30

資料來源:https://sab.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34788&s=790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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