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推出113年度長照人員教育訓練補助計畫,旨在提升臺南市長期照顧人員的專業能力與服務品質。本計畫主要補助符合資格的機構團體,如非個人設立的長照機構、經評鑑合格的長照服務機構、設有相關科系的學校,以及具公益性質的長照、醫療、護理、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法人。這些申請單位可獲得每班最高 25,000 元的訓練經費補助,用於講座鐘點費、印刷費、文具紙張費及長照積分認證費用。補助方案涵蓋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訓練、長期照顧足部照護服務訓練,以及口腔內分泌物清潔、抽吸與移除訓練等,各方案有不同的班數、人數及時數要求。申請單位需自行編列至少 20 %的自籌款,且辦訓完成時間最晚為 2024/10/31。申請時需檢附申請公文、資格審查表、補助計畫書等文件,並於開訓前 8 週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設立目的與老人福利、社會福利、衛生護理及長期照顧相關之機構團體
・對象(符合任一):非屬個人設立之長照機構,且最近一次評鑑合格;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施行前,已依其他法律規定,從事本法所定長照服務之機構,且最近一次經評鑑合格或甲等以上;設有醫學、護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之學校;經政府核准設立具公益性質之長照、醫療、護理、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法人,且符合近二年有辦訓經驗且辦訓期間無違規之情事
・每班補助上限:25,000 元
・補助項目:講座鐘點費、印刷費、文具紙張費、長照積分認證費用
・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訓練:補助 15 班,每��開課人數至少 30 人,訓練時數至少 7 小時以上,訓練期程最長不超過 1 個月
・長期照顧足部照護服務訓練:補助 3 班,每班開課人數 20 人(不得超過或低於 20 人),訓練時數 10 小時(課程 6 小時,實務操作 4 小時),訓練期程最長不超過 1 個月
・口腔內(懸壅垂之前)及人工氣道管內分泌物之清潔、抽吸與移除訓練:補助 2 班,每班開課人數 30 人(不得超過或低於 30 人),訓練期程最長不超過 3 個月(核心課程 16 小時,實習課程依檢核表評值達到 4 次且正確完整)
・全案預算金額:500,000 元
・申請:函送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核辦
・本計畫規定辦理之訓練皆為實體繼續教育課程;同一單位同一方案以補助 2 案為原則,且 2 案辦理應間隔 3 個月以上;申請單位申請經常支出經費至少應編列 20 %以上之自籌款;結訓人數達實際開課人數 90 %以上,補助費用全額核銷;結訓人數達 80-89 %,扣減補助費用 20 %;結訓人數未達 80 %,不予核銷;學員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未結訓者,提供文件可茲證明者,不列入未結訓人數計算;辦訓單位應於開訓前完成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課程之認定及積分採認;辦訓單位應維護上課品質,如有爭議應��善處理;辦訓單位執行本補助計畫有違反規定情事,得廢止補助並限期返還,受補助對象一年內不得再申請補助;辦訓單位經核定補助後因自身因素取消申請補助者,本局將列入次年申請補助之核定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