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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480,000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4-02-01 已過期

【內容簡介】

・這項學生就學貸款計畫旨在協助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的學生,減輕學費負擔。貸款範圍涵蓋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海外研修費、生活費以及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等。申請資格主要依據家庭年所得總額,並考量家中是否有未成年或就學中的兄弟姊妹或子女。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享有不同程度的利息補貼,且提供最長達 12 年的緩繳本金彈性,以支持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對象(須符合):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就讀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具正式學籍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進修學校學生;學生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一人或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學生已成年者,由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保證人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
・對象(符合任一):家庭年所得總額為 1,200,000 元以下,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 1,200,000 元,且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未成年;已成年就讀公私立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符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有固定修業年限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進修學校、無固定修業年限之專科以上進修學院(校)且具正式學籍者
・學雜費:金額為該學期實際繳納者
・實習費:金額為該學期實際繳納者
・書籍費:金額依該管主管機關之規定
・住宿費:金額依該管主管機關之規定
・學生團體保險費:金額為實際繳納者
・海外研修費:金額依該管主管機關之規定
・生活費:限經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核定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之學生申請,金額依該管主管機關之規定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金額依該管主管機關之規定
・利息負擔:
・家庭年所得總額 1,200,000 元以下,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由各該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 1,200,000 元至 1,480,000 元以下,且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符合條件者:由各該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 1,480,000 元,且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符合條件之人數為一人者:由借款學生負擔全額
・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 1,480,000 元,且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符合條件之人數為二人以上者:由各該主管機關負擔全額
・緩繳本金:總計緩繳期間不得超過 12 年,每次申請至少 1 年
・緩繳期間利息:
・年收入未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金額者、持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或發生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重大災害者:由各級主管機關負擔
・其他情況:由學生負擔
・申請:學生應於學期註冊前,連同保證人向承貸銀行申請辦理貸款,並同時辦理對保及配合銀行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身分辨識及驗證
・📍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 本貸款每學期辦理一次

【金額/折扣】

最高1,480,000元

【期間】

自 2024-01-16 至 2024-02-01

資料來源: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Source.aspx?id=FL00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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