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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案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26-11-30

【內容簡介】

・教育部學產基金推出「115年度第1梯次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旨在協助各級各類學校發掘並培訓具有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的學生。本計畫主要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遭遇困境或清寒家庭的學生,提供培訓、訓練、國內外比賽及成果發表會等相關費用補助。學校需於 2026/03/18 前完成線上填報並將書面資料郵寄至指定承辦學校,計畫執行期程為 2026/07/01 至 2026/11/30。
・對象(須符合):申請單位為各級各類學校;培訓對象為具有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的學生;學生需在最近 3 年內於校外得獎、公開表演展示或具其他特殊優異事蹟表現,並具有攝影或錄影音紀錄、邀請函、海報等相關文件或其他資料足資證明
・對象(符合任一):學生為低收入戶家庭;學生為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為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或清寒家庭(應檢具村里長證明或學校師長家庭訪問紀錄)
・培訓、訓練類費用:團隊申請每團隊以 500,000 元為限;個人申請每人每案以 50,000 元為限。補助項目包括教練或教授鐘點費、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臨時酬勞、場地租借費、保險費、膳費、交通費、住宿費、設施設備、各項訓練器材、材料費及雜費
・出國參加國際比賽費用:團隊申請每團隊以 500,000 元為限;個人申請每人每案以 50,000 元為限。補助項目包括交通費、膳費、住宿費、保險費及雜費
・國內參加比賽費用:團隊申請每團隊以 200,000 元為限;個人申請每人每案以 20,000 元為限。補助項目包括住宿費、交通費、膳費、保險費及雜費
・辦理成果發表會:每一場次以 50,000 元為限。補助項目包括出席費、交通費、場地費、場地佈置費、器材租借費、膳費、印刷費、郵電費及雜費
・特殊情形經本部審查核准者:每案以 500,000 元為限
・鐘點費編列不宜逾越計畫總經費之 50 %
・各項物品單價不得編列 10,000 元以上
・申請: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書面資料掛號郵寄至「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收」,並於信封註明「○○學校申請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類-○○○○計畫」。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
・需要協助學生人數比率愈高者將優先補助。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每案提報之培訓學生應為 1 名,若含 2 名以上請分別提報計畫

【金額/折扣】

最高50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3/18

資料來源:https://osa.ntua.edu.tw/article.aspx?category=1&id=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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