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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評點基準

居住生活 全台

【內容簡介】

・此頁面詳細說明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中,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評點基準。這些基準用於評估申請人的資格與優先順序,涵蓋家庭總所得、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身分、特殊境遇家庭、單親、新婚、三代同堂等家庭狀況、未成年子女數、特殊條件(如安置結束青年、懷孕未成年人、HIV 感染者、災民、遊民、低收中低收、獨居老人、原住民)、居住水準(如樓地板面積、衛浴設備、結構安全疑慮)、家庭成員人數及申請人年齡等。申請人將依據符合的條件獲得加分,部分情況則會減分,以決定其獲得利息補貼的機會。實際的貸款額度、利率及申請方式需參考其他相關公告。
・對象(須符合):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個人或家庭;申請人或其家庭成員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並依評點基準加分:;家庭總所得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平均每月每人所得在 27,000 元以下;具身心障礙者或持有重大傷病證明者身分;具特殊境遇家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單親家庭(限申請人)、三代同堂(限申請人)、新婚家庭(結婚登記日應在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日前 2 年內)(限申請人)等家庭狀況;育有未成年子女;具特殊條件(如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 25 歲(限申請人)、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限申請人)、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災民、遊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列冊獨居老人(限申請人)、原住民);居住水準未達基本標準(如平均每人居住樓地板面積未達基本居住面積標準、未具備衛浴設備、有結構安全疑慮之住宅);家庭成員人數 2 人以上;申請人年齡 25 歲以上;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需與相對人分居者,相對人及相對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年所得、財產、接受之政府住宅補貼及評點權重得不併入計算或審查;未具備衛浴設備者,須切結修繕項目包含增設衛浴設備
・申請:請洽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
・🕒週一至週五上午 8:00 至下午 6:00
・- 同一人同時具有身心障礙者及重大傷病之身分者,僅擇一較高分者加分

資料來源:https://pip.moi.gov.tw/Publicize/Info/B1080?KeyID=HS20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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