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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60,000元→115年度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更生保護業務補助

財經金融 桃園市 期限 2026-12-15

【內容簡介】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為推動更生保護事業,提供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辦理更生保護業務的經費補助,每案最高可獲 560,000 元。申請單位需依據「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推動更生保護業務補助作業規範」提出計畫書及經費概算明細表,並在指定期間內向法務局申請。
・對象(須符合):申請人為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桃園分會;辦理更生保護業務;如申請人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依同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於申請時檢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辦理更生保護業務:上限 560,000 元
・申請:向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提出申請
・📍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補助經費應按計畫專款專用;如有特殊情形需變更計畫,應先陳報本局核准;補助經費如涉及財物或勞務採購,應依預算法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經常支出與資本支出經費不得相互流用;活動出席率未達計畫書所載人數 80 %者,本局得不予補助;補助經費應於年度結束前執行完畢;補助經費結報時,如有結餘款應按補助比例繳回;補助經費產生之利息或其他衍生收入,應繳回本局;申請人於執行計畫辦理活動前,應通知本局,本局得派員督導;檢送之資料有隱匿或虛偽情事、未依核定計畫書確實執行或執行成效不佳、未依補助用途支用本補助經費或其他違反規範行為者,本局得撤銷或廢止補助,並得酌減以後年度補助款或停止補助 1 ~ 5 年

【金額/折扣】

最高560,000元

【期間】

2026/01/01 ~ 2026/12/15

資料來源: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6248&s=158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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