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為表彰長期投入志願服務的志工,特別設立「志願服務獎勵」計畫。此獎勵旨在肯定志工們無私奉獻的精神,並鼓勵更多民眾參與志願服務,共同為社會貢獻心力。凡服務時數累積達 1500 小時以上的志工,皆可提出申請。本獎勵為年度性計畫,透過公開表揚,不僅能提升志工的榮譽感,也能激勵社會大眾對志願服務的認同與投入。符合資格的志工,可透過衛生福利部提供的專屬申請連結,依照指示完成線上申請程序。詳細的申請辦法、應備文件及獎勵內容,建議申請者點擊連結進一步查詢,確保資料準備齊全,順利完成申請。
・對象(須符合):志願服務時數達 1500 小時以上
・申請:透過衛生福利部獎勵申請連結線上申請
・📍802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5號2樓
資料來源:https://www.kvc.org.tw/EPapper_Content?id=116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