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旨在全面保障外送員的勞動權益。根據此法,外送平臺業者必須確保外送員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每小時最低工資的 1.25 倍,且至少為 45 元。此外,若外送員在特定情況下終止與平臺的服務契約,平臺應提供經濟補償。為提升外送員的保障,平臺業者也需為其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外送員若自行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可憑繳費證明向平臺申請保費支付。這些措施旨在建立更健全的外送產業環境,確保外送員獲得合理報酬與基本保障。
・對象(須符合):與外送平臺業者成立外送服務契約之從業人員
・基本報酬保障: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該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依比例換算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之一點二五倍,且不得低於 45 元
・經濟補償:外送員依規定終止外送服務契約時,外送平臺業者應發給經濟補償。給付基準、期限、方式等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辦法
・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保險:外送平臺業者應為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保險契約期間為外送服務契約有效期間)及責任保險(保險契約期間為上線期間),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標準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支付:外送員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七條或第十條規定,由其所屬職業工會或由本人辦理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者,可檢附繳費證明向外送平臺業者申請支付其自行負擔之保險費
・申請:外送員可檢附繳費證明向外送平臺業者申請支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
・本文件為「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之法律條文英譯內容,刊登期間為 2026/03/11 ~ 2026/03/25,供民眾提供英譯修正建議
資料來源:https://laws.mol.gov.tw/DownloadNews.ashx?msgid=6816&file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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