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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

教育文化 全台

【內容簡介】

・教育部為培育具國際視野的未來教師,推動「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此計畫鼓勵師資生前往國外學校進行教育見習、教育實習或參與國際史懷哲關懷服務,以提升其國際視野、外語能力及多元文化素養。補助對象為國內師資培育大學,由學校選送符合資格的師資生及實習學生參與。補助項目包含國際來回機票(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可獲全額補助)、師資生及陪同教師的生活費,以及學校辦理計畫的業務費。學校需在教育部公告的期限內提出申請,並負責選拔學生及執行計畫。
・對象(須符合):申請單位為師資培育之大學;被選送者應具所參與計畫之師資類科相符之師資生身分;被選送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外教育見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被選送者得為僑生或外籍之師資生,但人數不得超過該計畫補助總人數 10 %);被選送者應具備獲推薦參與國外課程之語言能力,或相當於 B1 級以上英語考試檢定及格,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參與國外教育見習計畫、赴馬來西亞獨立中學或海外臺灣學校者,得依學校訂定之低一級語言能力基準,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學校應薦派具教育實習指導經驗之教師一人擔任計畫主持人;學校應訂定評選基準,並公開辦理評選;學校申請各補助類型應提出相關配合款,其配合款不得少於本部核定總計畫額度之 20 %,其中得包括師資生自籌款,至多不超過 10 %
・對象(符合任一):參與國外教育見習計畫或國際史懷哲計畫之師資生,應具大二以上在校生資格,並修滿各師資類科之教育專業課程規定學分數達三分之一;參與國外教育實習計畫之實習學生,應具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第三條規定之資格
・國外教育見習計畫及國際史懷哲計畫補助額度:每件不超過 1,600,000 元
・國外教育實習計畫補助額度:每件不超過 4,000,000 元
・本部指定學校辦理國外教學工作坊或研習等活動費用:最高補助 400,000 元(不含機票費及生活費)
・師資生及實習學生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費用:至多九成,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規定者,得全額補助
・國外教育見習計畫及國際史懷哲計畫師資生生活費:依區域及國家不同,每位 22,000 ~ 48,000 元(超過 12 人以 12 人計)
・國外教育見習計畫及國際史懷哲計畫陪同教師生活費:依區域及國家不同,每位 28,000 ~ 50,000 元
・國外教育見習計畫及國際史懷哲計畫學校業務費:100,000 元
・國際史懷哲計畫服務學校經審查屬地理位置偏遠且交通不便者,得於業務費上限外編列國外交通費至多 50,000 元
・國外教育實習計畫實習學生生活費:依區域及國家不同,每位每月 11,000 ~ 32,000 元(超過 12 人以 12 人計,至多補助 4 個月)
・國外教育實習計畫陪同教師生活費:依區域及國家不同,每位每月 15,000 ~ 32,000 元
・國外教育實習計畫學校業務費:180,000 ~ 200,000 元
・學校業務費(國內、外增能課程費、教材教具購置與研發費、交通費、保險費、印刷費及其他相關必要支出)
・學校業務費(行前教育培訓、成果發表費用及雜支)
・學校業務費(國內、外學校教師講座鐘點費及相關指導費)
・學校業務費(國外學校禮品交際費,以購置具我國文創特色商品為原則,且不得超過 10,000 元)
・申請:學校應於本部公告期限內,備文檢附計畫書、評選結果會議紀錄、校內評選辦法等相關資料一式五份及光碟一份,送達本部指定之機關學校或專業機構辦理評審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五號
・🕒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7:30
・- 本要點之補助,每位學生以 2 次為限

【金額/折扣】

最高4,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edu.tw/News_Plan_Content.aspx?n=D33B55D537402BAA&sms=954974C68391B710&s=3D52ED46A65E7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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