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為照顧設籍於新竹市的中低收入戶老人,特別提供一項照顧津貼。此津貼旨在協助日常生活功能失能重度以上的長者,由具工作能力但未就業的家庭成員提供照顧。申請者需與被照顧者同為家庭總收入計算成員,且實際居住於新竹市。申請人不得同時領取其他居家服務、日間照顧、住院看護費或機構收容安置等相關補助。符合資格者需備妥戶籍謄本、郵局帳戶影本及所得資料等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即可領取此津貼,具體金額未於文案中列出。
・對象(須符合):被照顧者為新竹市中低收入戶老人;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同為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照顧者確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照顧者與被照顧者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新竹市;照顧者知能符合照顧老人條件;被照顧者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失能重度以上
・特別照顧津貼:金額未列
・申請:向新竹市各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區公所初審後送社會處複查
・如有溢領補助,應依法繳回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