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為推動國際化、拓展學術交流並提升學校國際聲譽,提供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補助。本補助旨在支持教職員赴國外洽談合作協議、參與招生活動、進行學術研究訪問或處理其他重要業務。申請人需於每年 4 月及 10 月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依前往地區不同,亞洲以外地區每人最高可獲 50,000 元,亞洲地區每人最高 30,000 元,實際補助額度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計算。
・對象(須符合):臺北市立大學教職員;需符合以下目的之一:;赴國外學校或學術單位洽詢或進行簽訂合作協議、備忘錄事宜;赴國外辦理招生活動或參與海外教育展;代表學校與學術合作簽約學校進行研究訪問及學術合作;因其他重要業務須派員出國;經校長核定後方能提出
・亞洲以外地區出國補助:每人最高 50,000 元
・亞洲地區出國補助:每人最高 30,000 元
・補助額度依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計算,但不得超過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計算之總費用
・申請:填具申請表及計畫書,經校長核定後送國際事務處彙整,並經審核小組審議
・📍博愛校區:100234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天母校區:111036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 出國案件應確實依核定之內容執行,如有特殊原因需變更者,應簽陳校長核定後於原核定經費額度內執行,變更申請以 1 次為限
最高50,000元
每年 4 月及 10 月提出
資料來源:https://international.utaipei.edu.tw/p/412-1006-7839.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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