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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

財經金融 全台

【內容簡介】

・勞動部為促進大專青年就業,推動「結合大專校院辦理就業服務補助計畫」,旨在補助全國公立及經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強化校園就業輔導功能。本計畫鼓勵學校辦理多元就業服務活動,包括校園徵才、雇主與創業座談會、職涯諮詢服務及其他就業促進活動。各校可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公告的申請期間,檢具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提出申請。經費編列需符合相關標準,並由分署審查核定,以協助大專校院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
・對象(須符合):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15-25 家):上限 250,000 元/場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26-35 家):上限 300,000 元/場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36-50 家):上限 400,000 元/場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51-70 家):上限 500,000 元/場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71-99 家):上限 700,000 元/場
・校園徵才活動(參加廠商 100 家以上):上限 1,000,000 元/場(參與廠商家數逾 50 家者,其中應包含 5%特定產業)
・雇主座談會:上限 20,000 元/場(每場至少 30 人,2 小時,工作人員除外)
・創業座談會:上限 20,000 元/場(每場至少 30 人,2 小時,工作人員除外)
・就業相關座談會及講座:上限 20,000 元/場(每場至少 30 人,2 小時,工作人員除外)
・外聘駐點職涯諮詢人員辦理職涯服務:上限 200,000 元/校
・外聘駐點職涯諮詢人員辦理職涯服務(具社會工作師、心理師執照或GCDF等特定證書資格者):每小時最高補助 2,000 元
・外聘駐點職涯諮詢人員辦理職涯服務(具其餘資格者):每小時補助 1,500 元
・其他就業促進相關活動(如就服、職訓機構或企業參訪及企業說明會等):上限 200,000 元/場(依個案審核)
・申請:大專校院應依分署公告受理申請期間及規定,檢具文件向所在地之分署提出申請
・📍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得移作他用;變更原計畫項目、執行期間或進度,應詳述理由並報經分署同意;涉及採購事項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申請支付款項時,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支用單據及資料內容之真實性負責;辦理校園徵才活動,應加強與學生團體之合作,瞭解學生就業需求,且配合宣導勞發署設置之全國性就業服務網站及就業服務資源;辦理座談會、講座及其他與就業促進相關之活動,需納入就業歧視、求職防騙及勞動權益相關之宣導;本計畫經費依當年度預算辦理,分署亦得於相關經費項下支應辦理;本計畫經費來源由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0元

【期間】

每年 3 月 ~ 10 月

資料來源: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6&sms=10294&s=19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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