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社會處推動「福利社區化旗艦型計畫」,旨在配合中央政府政策,發展在地福利社區化,擴大社區間專業人力的互助合作。本計畫透過徵選與培育旗艦型標竿社區,積極提升社區自主能力,建置在地化福利輸送網絡。符合資格的社區發展協會可聯合提案,每案最高可獲得 300,000 至 400,000 元的補助,用於推動各類福利服務、志願服務、文化推展或產業發展等延續性子計畫。申請單位需經鄉鎮市公所初審推薦,並通過縣府委員會審核及簡報。
・對象(須符合):由宜蘭縣鄉(鎮、市)公所整合並提報的社區發展協會;聯合提案社區(含提案社區,至少 3 個社區且會務正常);提案計畫至少辦理 2 項延續性子計畫,含福利服務(如家暴防治、兒少服務、代間共融活動、新住民及移工服務、老人服務、婦女服務、身心障礙者服務等)、志願服務、文化推展、產業發展等類型方案;計畫內容須建立社區自主及互助合作機制,並訂有具體管理規定,能使社區永續發展;提案社區須進行簡報,經本府邀請委員審核;提案社區須配合本府輔導;提案單位執行計畫完成後,應積極爭取與配合本府申請衛生福利部福利社區化旗艦型計畫,或擔任社區提案培力輔導工作;申請單位聲明表勾選「是」者,另應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具備規劃社區發展方案能力之證明(包括以社區發展為主題之訓練結業證明,如本府辦理之社區營造員、社區規劃師、社區培力中心辦理之套裝課程,或曾向相關單位申請社區發展非一次性補助方案並獲核准,檢附該單位核准之公文)
・福利社區化旗艦型計畫補助:每案最高補助 300,000 ~ 400,000 元,提案社區免自籌經費
・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專家學者出席費、場地費、場佈費、材料費、器材租借費、文具費、交通費、保險費、健保補充保費、餐費、茶水費、臨時人員酬金、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專案管理費、志工交通費、志工餐費、雜支,以及其他經認定符合福利社區化精神且符合本府社會福利業務補(捐)助作業要點之項目
・申請:由聯合提案社區群具名共同提出,並轉請所轄鄉(鎮、市)公所初審後,以正式公文推薦層轉宜蘭縣政府社會處彙整
・📍(260005)宜蘭縣宜蘭市同慶街95號
・🕒週一至週五 8:00-17:00
・本案屬競爭型計畫,計畫須由提案社區進行簡報,經本府邀請委員審核。計畫執行過程中,提案社區須配合本府輔導,本府得不定期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計畫訪視,提供計畫執行評估與建議等。計畫執行完畢後須辦理聯合成果展。各鄉(鎮、市)公所每年度以提報 1 組旗艦社區參加審查、補助為原則(有跨鄉鎮提案社區者,每公所以 2 組為限)
最高400,000元
2026/04/01 ~ 2026/12/31
資料來源:https://sntroot.e-land.gov.tw/cp.aspx?n=1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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