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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經濟部能源署對民間團體辦理能源領域會議及活動補助或捐助作業要點

財經金融 全台

【內容簡介】

・經濟部能源署為鼓勵民間團體舉辦能源領域相關會議及活動,提供經費補助或捐助,以促進民眾積極參與並建立正確的能源知識。本補助對象為依法設立的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各級私立學校或從事公益的社會團體。申請單位需於活動前向能源署提交實施計畫書及法人設立登記等相關證明文件。若當年度編列的補助經費用罄,將會公告停止受理申請。
・對象(須符合):依法設立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各級私立學校或從事公益之社會團體;於申請之年度內,未自能源署公務預算、本部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或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項下,承攬(接)與申請補(捐)助活動性質相近之委辦計畫,或與該委辦計畫有關之分包計畫
・申請:應於活動前,提送能源署文件;若資料不齊全,能源署得限期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者,應予退回申請
・📍104100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資料來源:https://www.moeaea.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aspx?menu_id=2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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