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5年度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認定及作業要點

教育文化 全台

【內容簡介】

・教育部為辦理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認定,特訂定本要點。本要點規範申請者需至指定網站填寫申請書,並檢附學歷、實務工作經驗等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受託機構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將核發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以電子證書為原則,亦可申請紙本。此資格認定旨在確保家庭教育專業人員具備所需能力與經驗,以推動家庭教育相關服務。
・對象(須符合):申請認定為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者;具備中華民國國民身分、有效護照或合法停留、居留、定居之證明文件;需符合「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規定
・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核發電子證書為原則,可申請紙本證明書
・申請:至本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認定網站填寫申請書,並檢具文件郵寄至受託機構
・📍24299輔仁大學郵局第135號信箱
・🕒每週一至週五 08:30-12:30、13:30-16:00(國定假日除外)
・郵寄信封上應註明「申請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之字樣

資料來源:https://familyedu.moe.gov.tw/moefes/docDetail.aspx?uid=1070&pid=1066&docid=20048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