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推出「114學年度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畫」,旨在鼓勵全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推廣客語及客家文化。本計畫提供經費補助,支持學校辦理多元客語活動,例如客家日、夏冬令營、課後學習班、客語融入課程,以及師生參與客語能力認證等。透過這些活動,期望能營造客語學習環境,提升學生、教師及社區民眾的客語使用意願與能力,並傳承客家文化。學校可依據計畫內容申請各項經費,包括講座鐘點費、教材材料費、情境布置費、活動獎勵品及交通費等,最高可獲 100,000 元補助,以促進客語生活化與普及化。
・對象(須符合):縣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需向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申請帳號並聯絡縣市承辦人
・講座鐘點費:外聘專家學者 2,000 元/節;內聘主辦或訓練機關學校人員 1,000 元/節
・教育特色人員鐘點費:450 元/節(客語歌唱、客語戲劇指導、客家美食教學、客家傳統文化傳授等)
・特殊客家技藝指導傳承:外聘專家學者 800 元/節;內聘主辦或訓練機關學校人員 450 元/節(客家獅、客家偶戲、客家藍染、客家草編、客家古蹟導覽及客家八音等)
・課後客語學習班:450 元/節
・保險費:依衍生補充保費之鐘點費經費項目,乘以補充保費費率為編列上限,採覈實支付
・教材費:每人每份以 200 元為上限
・材料費:每人每份以 200 元為上限,需覈實
・情境布置費:每校以 10,000 元為原則;客語開班數達 13 班以上,每增加 1 班補助金額再增加 1,000 元為原則
・客家日相關活動:以 10,000 元為上限
・客語闖關活動(含學習護照活動):以 10,000 元為上限;客語開班數達 13 班以上,每增加 1 班補助金額再增加 1,000 元為原則
・獎勵品:每份 100 元以內,5,000 元為上限;客語開班數達 13 班以上,每增加 1 班補助金額再增加 500 元為原則
・成果發表:以 10,000 元為上限(含資料印刷費、場租、服裝租借、音響租借)
・租借費:檢據覈實支應(配合課程所需,含租借設備器材)
・助教費:以該節次鐘點費之 1/2 計算(限客語夏(冬)令營、寒暑假沉浸式密集客語學習班)
・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授課鐘點費:450 元/節(限寒暑假沉浸式密集客語學習班、客語夏令營)
・臨時導師鐘點費:450 元/節(限寒暑假沉浸式密集客語學習班,辦理全天課程者)
・餐費:每人每餐最高不得超過 100 元為原則(限寒暑假沉浸式密集客語學習班課程、客語夏令營,辦理全天課程者可編列)
・交通費:外聘講師、助教交通費依國內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辦理;偏鄉學校可編列校車接駁費用(限寒暑假沉浸式密集客語學習班課程、客語夏令營)
・雜支:各項業務費總額之 5%為上限
・客語夏(冬)令營總補助:最高 100,000 元為上限
・申請:請逕至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畫專區(https://school.hakka.gov.tw)填寫,列印及核章後送件
・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審查經費補助初審結果亦請逕至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填寫。若因故無法依計畫辦理,同意全數或依比例繳回已核撥之經費款項。
最高1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school.hakka.gov.tw/Game/public/news_data.aspx?id=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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