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為鼓勵民眾積極參與社會福利及衛生保健領域的志願服務工作,特別推出志願服務獎勵計畫。凡服務時數累積達 1,500 小時以上的志工,並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皆可透過所屬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出申請。本年度的獎勵申請主要採線上作業流程辦理,志工需於 2026/03/10 前向運用單位提出申請,運用單位則需在 2026/03/31 前將相關資料報送至花蓮縣政府審核。服務時數的計算區間為 1990/01/22 至 2025/12/31。獎勵項目包含績優金質、銀質、銅質獎,並頒發徽章及得獎證書。
・對象(須符合):從事社會福利類或衛生保健類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達 1,500 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志工本人同意申請;英文姓名需與所持護照或英文畢業證書上所載名字拼法相同,或依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翻譯
・績優金質獎:頒發徽章及得獎證書
・績優銀質獎:頒發徽章及得獎證書
・績優銅質獎:頒發徽章及得獎證書
・申請:線上作業流程辦理,運用單位需透過線上系統增列申請獎勵志工,並上傳電子附件。申請獎勵名冊電子檔需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及檔案名稱請標註「單位名稱-申請115年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
・若運用單位因高齡化、軟硬體設備不足等因素暫無法配合全面線上化作業,本年度得以紙本掃描檔申請志工獎勵
即日起至 2026/03/10
資料來源: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728&s=20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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