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為鼓勵社區發展協會健全組織並推動社區福利服務,辦理績優社區選拔活動。符合資格的金門縣社區發展協會可申請參與,依評選成績獲得不同等級的獎勵金,從 20,000 元至 80,000 元不等,並頒發獎牌。所有參與選拔的社區均可獲得 3,000 元的資料整備作業費補助。此外,代表金門縣參加衛生福利部金卓越社區選拔的協會,將獲得專業團隊輔導、赴臺觀摩學習名額,以及最高 50,000 元的行政作業費補助,若得獎派代表赴臺領獎,交通住宿費用也將酌予補助。申請應於 2026/06/30 前向各鄉鎮公所提出,並於 2026/08/01 前將選拔資料函送縣府。
・對象(須符合):經各鄉(鎮)公所初評推薦社區發展工作績效良好或近年持續進步(除三節活動及成立志工隊外,如申請補助新開辦社福、或其他各項服務、活動、或承攬本府或中央各類型延續性計畫專案,至少一項者);最近三年未曾獲衛生福利部及本府評選為「優等」以上之社區發展協會
・優等獎:獎牌乙座及獎勵金 80,000 元(分數達 90 分以上,1 名)
・甲等獎:獎牌乙座及獎勵金 60,000 元(分數達 80 分以上未達 90 分,2 名)
・躍進獎:獎牌乙座及獎勵金 20,000 元(未得其他獎項,但分數達 75 分以上,5 名)
・資料整備作業費:補助 3,000 元(參加本選拔之社區均補助)
・金卓越社區選拔行政作業費:最高 50,000 元(代表本縣參加衛生福利部金卓越社區選拔之社區發展協會)
・金卓越社區選拔赴臺領獎交通住宿費用:本府酌予補助(若得獎社區派代表赴臺領獎)
・申請:符合資格之社區發展協會,於 2026/06/30 前向公所提出申請,並配合公所於 2026/08/01 前將資料函送金門縣政府
・📍893014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
・所發給獎勵金應作為推動社區發展相關業務之用,並得提撥 50 % 作為社區工作幹部、志工之獎勵或社區聯誼文康活動費用。若代表參與中央選拔後放棄,則獎勵金減半發給(已發給則另收回),並得改由下一名次得獎社區遞補參與
最高80,000元
即日起至 202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