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社會處針對縣內社區發展協會提供補助,協助其購置社區活動中心及附屬單位的設施設備,並建置社區監視系統(不含主要道路)。符合立案滿一年以上、會務健全且組織運作正常的社區發展協會,可於 2026/01/01 至 2026/10/31 期間,向鄉鎮公所提出申請。補助金額將依個案申請情況核定,全案預算概估為 13,000,000 元。
・對象(須符合):符合金門縣立案滿 1 年以上且會務健全、組織運作正常之社區發展協會;建議案應以工程施作或財物採購為限,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財物登記
・社區活動中心暨附屬單位購置設施設備:補助金額視個案申請情況而定
・社區監視系統設施建置(不含主要道路):補助金額視個案申請情況而定
・申請:請向鄉鎮公所提出申請,由鄉鎮公所完成書面審查後,函報金門縣政府業務單位續辦書面審查
・📍893014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
・全案預算金額概估為 13,000,000 元,如 115 年度預算未獲通過,相關事項將另行公告周知
最高13,000,000元
2026/01/01 ~ 202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