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供失業給付,旨在協助非自願離職且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在失業期間獲得基本生活保障,並促進其再就業。符合資格的勞工需經就業中心完成失業認定後,由勞工保險局核發相關給付。
・對象(須符合):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遭遇非自願離職
・申請:需經就業中心辦理失業認定後,由勞工保險局核發
・📍104472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
資料來源:https://www.mol.gov.tw/1607/28690/82583/82586/82603/lpsimple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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