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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000,000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五零五零就業網絡合作補助要點

財經金融 全台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出「五零五零就業網絡合作補助要點」,旨在透過補助措施,鼓勵各類組織、學校及民間團體等提案單位,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的勞動參與。本補助支持提案單位辦理多項就業促進活動,包括雇主座談會、就業準備課程、諮詢服務、工作機會開發及人才媒合等。每案最高可獲得 1,000,000 元的補助,用於支付人事費、業務費、管理費及雜費等項目。提案單位需檢附申請書、設立文件及實施計畫書,向所屬分署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定後撥付經費。
・對象(須符合):提案單位(協辦機關之附屬機關(構)、學校、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民間團體或單位),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提案單位須自行提供相關業務,或受機關委託、補助辦理相關業務(相關業務範圍詳見要點第五點);辦理第六點所列跨部會合作之項目;服務對象應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三條所定之雇主、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每一單位原則限提一案(組織規模及執行計畫經分署評估具承載能力者不在此限)
・每案最高補助 1,000,000 元
・提案申請第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六款之項目(與雇主、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人力規劃、運用相關活動;聯繫會報),每場活動最高補助 200,000 元
・單一項目最高補助金額依附表三規定辦理,特殊需求者最高得以該項目原規定金額之 2 倍核發補助
・人事費:包括工作人員費、兼職人員費、相關人力保險費及退休金提撥、鐘點費、諮詢服務費、出席費、旅運費等
・業務費:包括場地費、場地佈置費、餐費、茶點、書籍資料印製費、空間設備費、公共意外險等
・管理費:以提案計畫執行各項費用總和 10 %為上限
・雜費:以提案計畫執行各項費用(不包括人事費及管理費)總和 5 %為上限
・其他經費項目:依提案計畫內容需求編列
・申請:提案單位應於本署公告申請期間內,向計畫執行地所屬分署提案申請
・📍970 台灣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星期一 ~ 星期五 08:00~12:00 13:30~17:30
・提案單位申請文件不全或經審查會議決議需補正資料者,應於接獲分署通知後 10 個工作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計畫經費由就業安定基金支應,補助之發給或停止,視預算額度進行調整,並公告之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labor.hl.gov.tw/News_Content.aspx?n=9391&sms=14893&s=19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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