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為鼓勵志工長期投入服務,每年舉辦志願服務績優金/銀/銅牌獎勵。凡服務總時數達 3,000 小時以上的志工,且已完成基礎及特殊訓練,並經本人同意,可透過所屬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者需檢附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經運用單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衛生福利部三級審查通過後,將獲頒獎座及得獎證書,以表彰其卓越貢獻。申請截止日為每年 5 月底。
・對象(須符合):志工;服務總時數達 3,000 小時以上;完成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申請獎勵務必經由本人同意
・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頒發獎座及得獎證書
・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頒發獎座及得獎證書
・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頒發獎座及得獎證書
・申請:志工需向所屬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出申請需求,並完成線上作業
每年 5 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