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提供志願服務獎勵,旨在鼓勵符合資格的志工。申請對象為在新竹市服務且年資滿 1 年、服務時數達 150 小時的志工,並須完成基礎訓練及服務領域的特殊訓練。志工可透過線上系統查詢資格並提交申請,若系統時數不足,需手動填寫實際服務時數並上傳績效證明書。
・對象(須符合):志工;於單位入隊日期起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於單位內服務時數達 150 小時(含)以上;志工基本資料頁面已填寫英文姓名;若有登載紀錄冊發冊日期:系統內須有該服務單位領域的特殊訓練;若無登載紀錄冊發冊日期:系統內須有登載基礎訓練與服務單位領域的特殊訓練
・志願服務獎勵:依服務時數及訓練狀況核發,獎勵等次未詳述
・申請:透過線上系統「獎勵獎項作業區」進行申請
・申請前需確認志工基本資料頁面已填寫英文姓名。若系統有效時數不足,需手動填寫實際服務時數並上傳績效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