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推出 2024 年度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補助計畫,並結合社區支持服務整合型計畫,旨在協助身心障礙者獲得適性照顧與支持,提升生活品質及社會參與。本計畫主要補助 2023 年度已獲補助的服務單位,提供專業人員(社工員、教保員)薪資、業務費及服務處遇費等。服務對象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年滿 15 歲以上且具生活及交通自理能力的身心障礙者,並經評估適合參與作業活動者。受補助單位需依規定進行核銷與成果報告,並配合相關督導與評鑑,確保服務品質。
・對象(須符合):2023 年度已接受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之單位
・社工員專業服務費:每月補助 37,765 元及年終獎金 1.5 個月
・社工專業加給:具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者每月加給 4,000 元;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每月加給 2,000 元;晉階加給每月 1,000 元
・教保員專業服務費:每人每月補助 36,700 元及年終獎金 1.5 個月,每作業設施以補助 3 人為上限
・教保員人力穩定獎勵:連續服務滿 3 年(含)以上者,給予 1,600 元獎勵
・業務費:每年補助 350,000 元(用於房屋租金、水電費、郵電費、沖洗印刷費、電腦耗材費、文具費、保全費、建物公安及消防檢查費、雜項用品費、業務宣導費、教育訓練費等)
・服務處遇費:依每月實際提供服務人數,每人每月 1,000 元
・📍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
・受補助單位應依法為專業人員辦理勞保、健保及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業人員人事異動應於異動後 10 日內函報本局備查;社區作業設施實地評鑑每 2 年辦理一次;應於每月/每季結束 5 日內填報相關報表及更新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全國身心障礙福利資訊整合平台」相關紀錄;已接受本局補助開辦費之服務據點,營運未滿 5 年有停辦情形者,其接受補助開辦設施設備應按補助款未使用月份比例繳回或將設備設施交還本局統籌運用;專業人員每年應接受超過 20 小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相關課程之在職訓練,應包含 2 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訓練;實際提供服務人數較原本核定服務人數少 50%,則當月服務處遇費折半補助及當月社工人員薪資補助 50%;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服務滿意度調查;本計畫所需經費由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支應,經費用罄後即停止受理申請及補助
最高350,000元
2024/01/01 ~ 2024/12/31
資料來源:https://sab.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34784&s=864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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