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推出「114年度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專業服務支持培力獎助計畫」,旨在提升臺南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的服務品質與人員專業知能。本計畫提供兩類補助:一是固定專業督導,每家機構最高可獲 30,000 元,用於邀請外部督導提供專業指導;二是直接服務人員專業教育訓練課程,預計獎助 4 家機構,補助講師鐘點費、場地租借、印刷、餐點及行政管理費等。申請對象為臺南市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申請期間為 2025/02/20 至 2025/03/19。
・對象(須符合):臺南市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申請固定專業督導補助項目者,外聘督導需與督導主題相關之實務工作經驗 3 年以上,或曾任職於最近一次經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鑑優等機構;申請固定專業督導補助項目者,用藥輔導督導需已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藥師類科考試,並取得藥師證書;申請直接服務人員專業教育訓練課程者,參訓人數須達 50 位以上
・固定專業督導補助項目:預計獎助 2 家,每一服務單位最高 30,000 元,含外聘督導出席費(最高補助 10 場次)及業務費(最高補助 5,000 元)
・直接服務人員專業教育訓練課程:預計獎助 4 家
・講師鐘點費:每節最高 2,000 元
・場地租借費:以租用機構外場地為限,承用機構場地不予補助
・講師交通費: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覈實支付
・印刷費:每學員最高補助 50 元
・餐點費:每學員最高補助 100 元(實支支付)
・行政管理費:補助茶水費(每人每日最高補助 10 元)、文具費、郵資等(實支支付)
・申請:請於計畫執行完後 15 日內(含例假日),檢附核定函表、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領款收據、經費收支明細、成果報告書函送本局辦理核銷
・受獎助單位應配合本局查核、監督事宜
最高30,000元
2025/02/20 ~ 2025/03/19
資料來源:https://sab.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34784&sms=24727&s=872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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