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一百十四年度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的審查基準。本公告說明,針對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的資格審核,其農業所得以外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若達 500,000 元以上,將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的一百十二年度個人綜合所得資料作為審核依據。此規定自 2025/01/01 起生效,旨在確保全國性福利津貼發放的資料完整性與公平性。
・對象(須符合):申請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者;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未達 500,000 元(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一百十二年度個人綜合所得資料為審核依據)
・📍10014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37 號
・一百十四年度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之資格審核,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一百十二年度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為審核依據
最高500,000元
即日起至 2025-01-01
資料來源:https://law.moa.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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