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提供檢舉獎勵金,鼓勵民眾檢舉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的行為。若檢舉案件經查證屬實且處分確定,檢舉人可依實際收到的罰鍰金額獲得 20 %的獎金。每位檢舉人同年度領取的獎金總額上限為 1,800,000 元。此獎勵機制旨在強化檢舉誘因,共同維護我國產製貨品的信譽及國家整體利益。
・對象(須符合):檢舉人需提供真實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及電話
・檢舉獎金:依實收罰鍰金額之 20 %發給
・檢舉獎金總額:同年度領取上限 1,800,000 元
・申請: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提出
・📍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 1 號
・本部及貿易署對於檢舉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電話或其他足資辨別其身分之資訊,應予保密,並妥善保管;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或其他資料,應以密件保存,並禁止第三人閱覽或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