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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系列活動補助

綜合津貼 全台 期限 2026-12-14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推廣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精神,舉辦「115年度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系列活動補助」,鼓勵全國性團體及地方政府規劃辦理相關宣導活動。本補助旨在提升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的障礙意識與敏感度,促進多元共融社會。符合資格的團體或政府單位可申請活動經費,全國性團體每案最高補助 30 萬元,政策性補助最高 40 萬元;地方政府每案最高補助 30 萬元。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6/04/14。
・對象(須符合):申請單位為全國性團體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活動需符合 2026 年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宣導主軸精神;活動主標語需納入計畫名稱:「用理解消除歧視 以支持落實平權」;活動標誌需使用本署身心障礙服務入口網提供之 2026 年標誌;活動參與對象應含括社會大眾,以增進身心障礙者與非身心障礙者交流互動;計畫名稱及內容應強調人權模式觀點,避免使用慈善模式用詞
・對象(符合任一):直轄市、縣(市)政府統籌規劃轄區內之申請補助案件,需就以下兩項活動擇一內含於補助計畫中辦理:;辦理本署出版之《每一個都要到:臺灣手語繪本》、《希兒與皮帝的神奇之旅:臺灣手語繪本》、《停電了,別害怕!》繪本推廣活動,並傳達宣導重點;透過辦理身心障礙者影展、真人圖書館、戲劇表演、藝術展覽等活動,讓社會大眾認識至少一類身心障礙者的多元性及需求,並配搭易讀、臺灣手語等可及性格式推廣活動
・全國性團體申請案件補助總計:以不超過 4,000,000 元為原則
・全國性團體每案補助經費:以 300,000 元為上限
・全國性團體政策性補助(遴選具主題性及創意之活動至多 3 案):每案最高補助經費以 400,000 元為上限
・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案件補助總計:以不超過 4,000,000 元為原則
・直轄市、縣(市)政府每案補助經費:以 300,000 元為上限
・承辦單位應自行辦理個別活動之宣傳工作,本署不另製作統一宣傳海報及單張

【金額/折扣】

最高4,000,000元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4/14

資料來源:https://dpws.sfaa.gov.tw/uploaddowndoc?file=/disb/daydisper/2026010200015&table=daydisperFile&flag=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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