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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雲林縣政府獎勵廉潔楷模

綜合津貼 雲林縣

【內容簡介】

・雲林縣政府為推動廉能政治並激勵員工榮譽心,特別設立獎勵廉潔楷模計畫。此計畫旨在表揚雲林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的員工,凡在職務上拒收賄賂、積極防制貪污、主動檢舉不法、有效防止舞弊或熱心為民服務,且有具體事蹟者,皆有機會獲得推薦。獲選者將獲頒獎狀一幀及禮券(如提貨券、圖書禮券或郵政禮券),並辦理行政獎勵。各機關學校應於每年規定期限前,推薦符合資格的績優人員。
・對象(須符合):雲林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
・對象(符合任一):對主辦或監督之業務拒收賄賂、餽贈或其他不正利益,操守廉潔有具體事實,堪為公務典範者;從事端正政風防制貪污業務研究發展,有重大創見,具有特殊績效表現者;主動檢舉或提供涉嫌不法資料,因而偵破重大貪污、瀆職案件有功者;執行業務防弊措施或採購及營繕工程工作,有效防止舞弊貪瀆或節省公帑,具有重大績效或貢獻者;主動為民服務,協助民眾解決困難,不辭勞怨,確有重大具體事蹟,有助改善廉潔風氣者;其他優良政風事蹟或有關善行,足以鼓舞人心,移轉廉潔風氣者
・獎狀:一幀
・禮券:提貨券、圖書禮券或郵政禮券
・行政獎勵
・申請:由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於每年規定期限前,遴選績優人員並填具推薦表,由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具名保薦,函(簽)送本府政風處彙辦
・每年度以擇優評定 6 名為原則;獲選廉潔楷模後如發現有事蹟不實者,本府政風處將收回其獎狀及禮券,並函請其服務機關撤銷原獎勵令;各機關得參照本要點選拔廉潔楷模,適時自行表揚

資料來源:https://law.yunlin.gov.tw/Download.ashx?FileID=76991&id=FL049258&typ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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