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為鼓勵國內民間團體參與再生能源設置,已公告 115 年度「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此辦法旨在促進再生能源分散式發展,透過在地民眾共同參與及決策的運作模式,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並提供部分收益回饋在地社區。本辦法分為推廣宣導與實質設置兩階段,推廣宣導階段的申請期間為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實質設置階段則採隨到隨審制。為協助申請者了解相關注意事項,能源署將於 2026 年 5 月 21 日舉辦線上徵件說明會,說明申請資格、期程及審查原則等細節。有意申請的合作社及社區可依規定提出申請,共同推動能源轉型並回饋在地。
・對象(須符合):國內民間團體;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
・示範獎勵:提供部分收益回饋在地社區
・申請:推廣宣導階段受理申請期間為 2026/06/01 ~ 2026/06/30;實質設置階段採隨到隨審制
・如有相關問題,請聯絡經濟部能源署黃先生 ([email protected]) 或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吳小姐 ([email protected])
2026/06/01 ~ 2026/06/30
資料來源:https://community.society.taichung.gov.tw/latestevent/Details.aspx?Parser=9,3,2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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