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獅潭鄉農會為推動友善環境耕作,輔導在地農友申請友善環境耕作審認,以共同維護天然水土資源、生態環境與生物多樣性,並爭取消費者對友善農產品的認同,進而提高農友收益。本計畫鼓勵苗栗縣獅潭鄉的農民加入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透過申請、訪談、文件審查及現場稽核等流程,若符合規範,將核發友善環境耕作證明文件。申請者需提交生產紀錄、資材購買紀錄、土地謄本等文件,並承諾在農業生產過程中不使用合成化學物質、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
・對象(須符合):農民;認同苗栗縣獅潭鄉農會友善耕作理念及耕作規範;耕作土地座落於苗栗縣獅潭鄉;農業生產過程不使用合成化學物質、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耕地租賃契約需三年(含)以上(若為租用耕地);耕地周圍無重金屬或其他汙染物質工廠,或已提供農產品重金屬及有害物質檢驗合格報告;耕地無超限利用之情形;耕地未使用化肥、農藥、基因改造生物之製劑及資材;耕地無除草劑使用跡象;灌溉水質、農產品安全檢驗合格
・友善環境耕作證明文件
・申請:至苗栗縣獅潭鄉農會推廣部填寫申請表單,經訪談、文件初審、現場稽核及審查小組會議後核定
・通過後由農會核發友善環境耕作證明文件;農會得安排不定期訪查,申請者不得拒絕;拒絕訪查或訪查結果不符合規範者,將從友善環境耕作團體名單中除名;各項文件至少需保留 3 年以上
資料來源:https://epv.afa.gov.tw/UploadFile/Download/4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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