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提升國民中小學學生輔導服務品質,提供補助予全國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以協助學校聘任輔導教師。此補助涵蓋兼任輔導教師的減授課鐘點費,國小每節 336 元、國中每節 378 元,以及專任輔導教師的人事費,最高可達 800,000 元。特別針對有衛生福利部所屬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學童就讀的學校,提供額外增額補助,確保學生獲得必要的輔導資源。
・對象(須符合):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國民中學(包括代用國中、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及國民小學(包括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小學部);教育部所屬國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包括國立大學附設國民中學部及國民小學部、國立大學附設國民小學)
・兼任輔導教師(國民小學):補助每人每週減授 2 節至 4 節課所需鐘點費,每節 336 元,全年度以 40 週計列
・兼任輔導教師(國民中學):補助每人每週減授 8 節至 10 節課所需鐘點費,每節 378 元,全年度以 40 週計列
・專任輔導教師:人事費補助額度最高為 800,000 元
・衛生福利部所屬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兒童就讀之國民小學:補助該校置專任輔導教師 1 人,人事費補助額度最高為 800,000 元
・衛生福利部所屬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兒童就讀之國民中學:依學童人數增額補助兼任輔導教師 1 人至 2 人
・學童人數 39 人以下者:增加補助置輔導教師 1 人
・學童人數 40 人以上者:增加補助置輔導教師 2 人
・各縣市立國民小學之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節數應一致;各縣市立國民中學之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節數應一致;各縣市立偏鄉中小學全體教師無人具專業背景者,得由校長本權責檢視評估遴選較具教育熱忱及輔導專業知能之教師兼任輔導教師,報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後聘任,並由本署視經費補助狀況另案補助
最高800,000元
自 2023-01-16 至 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