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4年度財政部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計算基準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03-23 已過期

【內容簡介】

・財政部預告訂定「一百十四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草案。這項基準旨在規範個人捐贈特定土地時,如何計算其可列報的所得稅列舉扣除金額。主要對象為捐贈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的個人。若捐贈者未能提出土地的實際取得成本憑證,其可列報的捐贈列舉扣除金額,將以捐贈時公告土地現值的 16 % 計算。此為稅務申報時的一項扣除項目,有助於鼓勵土地捐贈行為。
・對象(須符合):個人捐贈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未提出實際取得成本之確實憑證者
・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以捐贈時公告土地現值 16 % 計算
・申請:於所得稅申報時列報列舉扣除
・📍臺北市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本公告為草案預告,最終內容可能調整

【期間】

2025/01/01 ~ 2025/12/31

資料來源: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3152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