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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新竹市特優里長及績優民政人員表揚

綜合津貼 新竹市

【內容簡介】

・新竹市政府每年舉辦特優里長及績優民政人員表揚活動,旨在肯定並鼓勵現任里長與民政人員的卓越貢獻。符合資格的里長需連續任職 4 年以上,且在市政建設、里務推展、環境維護、社會福利或災害應變等方面有具體優良事蹟。績優民政人員則需累積 5 年以上民政服務年資,近 3 年考績表現優異,並在業務創新、領導或執行重大任務方面有顯著成效。獲選者將由新竹市政府頒發獎狀及禮品,以資鼓勵。各區區公所應於每年 4 月底前提交推薦名單至市府審查。
・對象(須符合):**特優里長**:;現任里長;擔任里長職務連續 4 年以上;勤奮為民服務,品德優良;**績優民政人員**:;民政處與新竹市各區區公所戶役政業務以外之現職民政人員;民政服務年資累積 5 年以上;最近 3 年考績,2 年列甲等,1 年列乙等以上;工作勤奮,積極進取,品德優良且無不良嗜好
・對象(符合任一):**特優里長**:;協助市政建設積極努力,卓有成效;推展里業務及執行交辦事項具有創新性之特殊表現,成績優異;積極推動綠化、美化環境,消除髒亂,維護里環境衛生工作,著有績效;推行里守望相助,結合社會資源建立祥和社會,有具體事蹟;協助推動社會福利工作並主動通報,著有績效或具有特殊優良事蹟;主動協助災害通報,並協助撤離安置受災區域居民,著有績效或具有特殊優良事蹟;其他特殊優良事蹟,足為里長楷模;**績優民政人員**:;對所任業務研究創新,提出著作或方案,經審查具有價值獲採行;對所任業務之推展,具有成效或領導有方,有具體優良事蹟;對推行里業務及自治行政工作有積極表現,著有實績;執行緊急任務或處理偶發事件,能依限妥善完成;盡忠職責,貫徹政令,協助地方完成重大公益事業,足為民政人員楷模
・獎狀
・禮品
・特優里長表揚人數:以表揚前一年度 12 月底里數為基準,各區里數每 10 里選出 1 人;餘數在 5 里以上者,得增加 1 人
・績優民政人員表揚人數: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5 人、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4 人、新竹市香山區區公所 2 人、民政處 1 人
・申請:區公所應於每年 4 月底前將推薦表及提報名冊送新竹市政府審查
・📍300191 新竹市中正路 120 號

【期間】

每年 4/30 前

資料來源:https://law.hccg.gov.tw/Download.ashx?FileID=2114&id=GL000024&typ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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