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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修正案

綜合津貼 全台 期限 2026-06-30

【內容簡介】

・為吸引並留住國際人才,台灣政府修訂《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修正案》,自 2026 年起分階段實施多項新政策。主要修正包括放寬海外華僑及外國學生畢業後留台工作限制,提供 2 年免工作許可的求職、實習與創業機會。同時,全球前 200 大大學畢業生可申請個人工作許可,前 1,500 大大學畢業生從事專業工作可豁免 2 年工作經驗。此外,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的配偶可自由在台工作,永久居留申請年限也大幅縮短。社會保障方面,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專業人才將納入就業保險,無永久居留權者亦可適用新制退休金。對於在台居留滿 10 年並取得永久居留權者,更提供身心障礙及長期照顧服務,確保國際人才在台生活無虞。
・對象(須符合):於台灣取得副學士學位(含)以上學歷之海外華僑或外國學生;畢業於全球前 200 大大學之外國大學畢業生(可申請個人工作許可);畢業於全球前 1,500 大大學之外國大學畢業生(從事專業或技術性工作可免除 2 年工作經驗限制);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或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於台灣取得副學士學位(含)以上學歷者(可申請永久居留年限折抵);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全球頂尖人才,年收入超過 6,000,000 元台幣者,可於居留 1 年後申請永久居留);取得永久居留權之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就業保險);外國專業人才(無永久居留權者亦適用新制退休金);取得永久居留權並在台灣居留滿 10 年,經評估符合身心障礙者資格之外國專業人才(適用身心障礙服務);取得永久居留權並在台灣居留滿 10 年,且年滿 65 歲(含)以上或經評估符合身心障礙者資格之外國專業人才(適用長期照顧服務)
・畢業生留台工作:台灣畢業之海外華僑或外國學生,畢業後可留台 2 年,無需工作許可即可求職、參與職訓、實習、兼職或創業
・全球頂尖大學畢業生工作許可:全球前 200 大大學畢業生可申請個人工作許可,自由從事專業工作
・專業工作經驗豁免:全球前 1,500 大大學畢業生從事專業或技術性工作,可豁免 2 年工作經驗限制
・配偶工作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配偶,可申請工作許可,自由在台工作
・永久居留年限折抵:台灣取得副學士學位(含)以上學歷者,申請永久居留所需連續居留期間可折抵 1-3 年
・永久居留快速通道: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全球頂尖人才)居留 1 年後即可申請永久居留
・就業保險:納入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保障
・新制退休金:無永久居留權者亦可適用新制退休金制度
・身心障礙服務:提供居家及日間照顧等身心障礙服務(僅限照顧服務,無財務給付)
・長期照顧服務:提供居家照顧、日間照顧中心、接送服務等長期照顧服務(僅限照顧服務,無財務給付)
・申請:相關申請辦法請洽主辦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勞動部、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移民署等相關機關
・📍No.3 Baoqing Road, Taipei City 100223, Taiwan(R.O.C.)
・🕒AM8:30 to PM17:30
・本修正案旨在招募並留住國際人才,將台灣打造成全球人才的第二個家

【期間】

自 2026/01/01 起(部分條文自 2026/06/30 起)

資料來源:https://foreigntalentact.ndc.gov.tw/en/Content_List.aspx?n=1E54D6727019B6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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