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於 2021 年推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管理法」修正案,旨在強化台灣對外國專業人才的吸引力與留才機制。本次修正案擴大了外國專業人才的適用範圍,例如新增國防領域、實驗教育教師,並免除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生 2 年工作經驗限制。同時,法規放寬了外國專業人才及其家屬的居留規定,將特定專業人才的永久居留年限從 5 年縮短至 3 年,並允許在台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折抵部分居留期間。此外,修正案也優化了社會保障與租稅優惠,將特定專業人才的租稅優惠期間延長至 5 年,並允許特定及高級專業人才及其受扶養親屬免除健保 6 個月等待期,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對象(符合任一):從事專業工作或在中華民國境內尋職之外國人;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外國高級專業人才之受扶養親屬;歸化我國國籍者之受扶養親屬及直系血親尊親屬;經教育部公告之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生;在台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符合雇主或自營作業者投保資格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在政府機構及其附屬學術機構任職之研究人員;外國專業人才之成年子女 (符合特定條件)
・擴大外國專業人才範圍:新增國防領域、實驗教育教師、免除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生 2 年工作經驗限制
・放寬獨立及依親居留規定:免申請居留簽證即可申請外僑居留證、特定專業人才永久居留年限由 5 年縮短為 3 年、在台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可折抵 1 ~ 2 年居留期間
・優化社會保障及租稅優惠: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期間由 3 年延長至 5 年、特定及高級專業人才及其受扶養親屬免除健保 6 個月等待期
・放寬工作許可規定:永久居留者免申請工作許可
・提供就業金卡展延:就業金卡期滿前可申請展延,最長可展延 2 次,每次 6 個月
・放寬家庭成員適用本法規定:所有類型外國專業人才之成年子女可申請個人工作許可、所有特定及高級專業人才之直系血親尊親屬可申請 1 年效期停留簽證
・放寬退休保障規定:未受僱之外國專業人才及特定專業人才(永久居留者)可參與退休金制度、公立機構研究人員可選擇月退休金或一次性退休金
・📍臺北市 100223 寶慶路 3 號
・🕒AM8:30 to PM17:30
・- 本修正案於 2021/06/18 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並於 2021/07/07 由總統公布
資料來源:https://foreigntalentact.ndc.gov.tw/en/Content_List.aspx?n=419058004CF3A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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