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提供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旨在減輕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此補助針對入住合約機構的身心障礙者,依其身心障礙類別、程度、家庭總收入及是否符合特殊條件(如年滿 30 歲、或年滿 18 歲且父母一方年滿 65 歲、或家庭中有 2 名以上身心障礙者)來核定補助額度。住宿式照顧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20,000 元,日間照顧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12,000 元。符合資格者需檢附相關文件向新北市各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並每年年底需重新申請次年度複查作業。
・對象(須符合):具身心障礙類別及程度;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之倍數
・對象(符合任一):年滿 30 歲;年滿 18 歲且父母任一方年滿 65 歲;家庭中有 2 名以上身心障礙者
・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20,000 元
・日間照顧費用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12,000 元
・具特殊條件者補助額度:依身心障礙類別及程度之最高補助額 40%、50%、60%、70%、85%
・未具特殊條件者補助額度:依身心障礙類別及程度之最高補助額 25%、50%、75%
・申請:檢附應備文件向本市各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 本項補助採申請制,每年年底需重新申請次年度複查作業(當年度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請先通過次年度低收或中低收資格審核後再申請複查)
最高2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elfare.ntpc.gov.tw/viewService/show/22074?actionName=list6&fromOp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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