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客家委員會獎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

教育文化 全台

【內容簡介】

・客家委員會為鼓勵國民中小學學生積極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考試,特別訂定此獎勵要點。本計畫旨在提升學生客語能力並加強客語向下扎根。符合獎勵標準的學校,其校長、指導老師及有功承辦人員將依學生報名及通過客語認證的比例,獲得嘉獎或記功的獎勵。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代課教師則可獲頒獎狀。學校需在學生客語能力認證合格證書寄發後二個月內,檢附申請表及合格證書影本向客家委員會提出申請。
・對象(須符合):國民中小學學校
・對象(符合任一):學校學生總人數未達 1,000 人,且學生報名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人數達報名時該校學生總人數 10 %,並通過合格比例達 20 % 以上;學校學生總人數達 1,000 人以上,且學生報名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人數達報名時該校學生總人數 8 %,並通過合格比例達 20 % 以上
・校長、指導老師及有功承辦人員:通過合格比例在 20 % 以上,未達 30 % 者,各敘嘉獎一次
・校長、指導老師及有功承辦人員:通過合格比例在 30 % 以上,未達 40 % 者,各敘嘉獎二次
・校長、指導老師及有功承辦人員:通過合格比例在 40 % 以上者,各敘記功一次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代課教師:核發獎狀乙紙
・申請: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送交客家委員會彙辦
・本會審核通過後,函請各縣(市)政府依規定對績優學校相關人員予以敘獎

【期間】

於學生報考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寄發合格證書後二個月內

資料來源:https://www.hakka.gov.tw/chhakka/app/data/view?module=law&id=236&serno=20962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