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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40元→國立中山大學新海研3號研究船工作人員待遇及福利

綜合津貼 全台

【內容簡介】

・國立中山大學為規範新海研3號研究船工作人員的進用與管理,訂定本要點,提供海研約用人員薪資、津貼及特別獎金等福利。薪資包含停港薪資及依實際出海日數核算的航行加給。津貼則有比照船員法規定的加班費和伙食費。此外,若年度出海天數達標,還可獲得超航獎金或業績獎金。這些福利旨在保障研究船工作人員的權益與報酬。
・對象(須符合):國立中山大學以校務基金契約僱用於新海研3號研究船上工作之人員(簡稱海研約用人員);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相關規定;具備有效船員體格檢查證明書(甲級船員及乙級船員);準用船員法第二章船員之資格、執業與培訓相關規定(甲級船員及乙級船員);具有技專校院以上相關系所畢業證明,並須有實際出海作業及於海上執行電子技術或探測相關工作經歷(探測人員);具有相關海事背景,並持有符合其職級之甲級船員適任證書、STCW訓練證書及相關海勤資歷(駐埠船長/航務工程師/駐埠大副、駐埠輪機長/工務工程師及駐埠船副);具有航運公司船務或工務部門具 5 年(含)以上資歷(航務工程師及工務工程師,經管委會同意任用);具有海事或海洋相關學經歷(船務助理)
・停港薪資:依職稱按研究船人員薪級表敘薪,以月計之;服務未滿整月按實際在職日數覈實支給;新進人員依各職稱最低薪級第十級支給
・航行(海勤)加給:依研究船實際出海航行日數按日核算航行與停港薪資差額支給(日支費),區分為遠洋、近海二種
・加班費:比照船員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辦理,列為固定加班費發給;當月執行計畫出海日數高於 20 日(含)依 85 小時加班費全額發給,未達 20 日則按實際出海日數比例發給
・伙食費:比照船員法第十六條規定,按每月航行天數計算,每人每天不超過 240 元(早 60 元、中 90 元、晚 90 元),依單據核銷
・超航獎金:適用甲級船員、乙級船員及探測人員;當年度船舶出海總天數超過 150 天(不含)以上加發,依當年度個人請假天數為發放依據
・業績獎金:適用船務室人員;依當年度有收取研究船使用費之委託計畫天數為發放依據;委託計畫天數每 10 天(含)為一個基數
・申請:海研約用人員之進用,應由船務室填具本校「行政人力需求評估及僱用申請表」,循行政程序陳請校長核定後,依本校「約用人員進用管理要點」程序辦理公開甄選
・特別獎金由每年收取之研究船使用費提撥,由船務室簽呈校長同意後發給

【金額/折扣】

最高240元

資料來源:https://regs.nsysu.edu.tw/rule/index?dep=20190904094137059&up_dep=2019090409082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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