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推動國際測繪事務交流,提供補助給依法立案的測繪相關人民團體、具測繪相關系所或部門的公私立大專校院,以及公立研究機構。這項補助旨在支持這些單位參加或舉辦國際測繪事務會議及交流活動,優先考量能締結測繪協定或簽署合作備忘錄的項目。補助範圍涵蓋機票費、生活費、場地租借費等活動所需經常性經費支出,每案最高可獲 300,000 元補助,114年度總預算為 500,000 元。申請單位需在會議或活動舉行 30 日前,檢具公文、申請表及計畫書向內政部提出申請,經書面審查後核定。
・對象(符合任一):依法立案之測繪相關人民團體;具測繪相關系所或部門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測繪相關系所或部門之公立研究機構
・國際測繪事務會議及交流活動補助:每案最高 300,000 元,總預算 500,000 元,補助機票費、生活費、場地租借費等經常性經費支出,優先補助締結測繪協定或簽署合作備忘錄項目
・申請:檢具公文向本部提出申請
・📍(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五號七樓
・- 審查方式為書面審查
最高500,000元
資料來源: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content/1166?mcid=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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