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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000元→宜蘭縣政府公共工程優質獎評選及獎勵

財經金融 宜蘭縣 期限 2026-03-31 已過期

【內容簡介】

・宜蘭縣政府為提升公共工程品質並鼓勵廠商良性競爭,每年舉辦公共工程優質獎評選及獎勵活動。此獎項分為「工程優質獎」和「個人貢獻獎」兩類,旨在表揚優良的公共工程專案及對工程品質有卓越貢獻的個人。獲獎的機關、廠商及個人將獲得獎狀、獎座、記功嘉獎,以及最高 30,000 元的等值商品禮券。此外,獲獎廠商在獎勵期間內,還能享有參與政府採購時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減收,以及預付款增加等優惠措施。
・對象(須符合):推薦機關為宜蘭縣政府各單位、所屬機關學校及宜蘭縣各鄉(鎮、市)公所
・對象(符合任一):**工程優質獎**:;獲獎機關及廠商;參選工程為宜蘭縣政府各單位、所屬機關學校及各鄉(鎮、市)公所主辦之公共工程;參選工程經工程施工查核委員評分達甲等以上案件,或經該機關工程督導小組督導認定足堪為工程表率;參選工程為前一年 4 月 1 日至受推薦當年 3 月 31 日完工,且施工進度累計至當年度推薦報名截止日前已達 80 %以上,進度落後幅度在 5 %以內;**個人貢獻獎**:;獲獎者為推動公共工程品質及執行成效優良之人員;主辦之工程曾獲得本府公共工程優質獎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之公共工程金質獎或各上級主管機關各類與公共工程相關之獎項(例如交通部金路獎、農業部優良農業建設工程獎及財政部金擘獎等);積極推動品管制度(包含各機關)或辦理工程品質教育訓練等績效優良之人員
・**工程優質獎**:
・特優:頒發獎座 1 座及獎狀 1 幅
・優等:頒發獎座 1 座及獎狀 1 幅
・佳作:頒發獎狀 1 幅
・獲獎機關所屬人員獎勵(特優):最高記大功 1 次,並得頒給合計最高 30,000 元之等值商品禮券
・獲獎機關所屬人員獎勵(優等):最高記功 2 次,並得頒給合計最高 20,000 元之等值商品禮券
・獲獎機關所屬人員獎勵(佳作):最高記功 1 次,並得頒給合計最高 10,000 元之等值商品禮券
・獲獎廠商獎勵期間(特優):2 年
・獲獎廠商獎勵期間(優等):1 年 6 個月
・獲獎廠商獎勵期間(佳作):1 年
・獲獎廠商獎勵期間內參加各機關採購: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保證金得減收 50 %
・獲獎廠商獎勵期間內承攬各機關工程:估驗保留款得減收 50 %
・獲獎廠商獎勵期間內請領工程預付款:得申請增加決標金額(扣除保險及稅捐)10 %(預付款額度超過 30 %或預算不足支應部分不予獎勵)
・獲獎廠商獎勵期間內限制性招標採購:得優先邀請參與議價或比價
・獲獎廠商獎勵期間內公開評選採購:得列為評選項目加分參考
・**個人貢獻獎**:
・頒發獎狀 1 幅
・獲獎者獎勵:記功 2 次,並得頒給合計最高 10,000 元之等值商品禮券
・獲獎者得優先列為當年度本府工作績優人員或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候選人
・**未獲獎者**:參與決選但未獲獎者,本府得函請該機關或其所屬機關依貢獻度最高核予嘉獎 2 次
・申請:各推薦機關應將推薦書及相關文件送交宜蘭縣政府辦理初選作業
・📍宜蘭市縣政北路 1 號
・- 個人貢獻獎之參選者,各推薦機關以 1 人為原則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元

【期間】

每年 4 月底前(個人貢獻獎)及 5 月底前(工程優質獎)

資料來源:https://glrslaw.e-land.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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